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以及《关于贯彻落实<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>规范环评文件审批的通知》(冀环办发[2018]23号)的要求,现对向公众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。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项目名称:年产165000吨邻(对)氯、荧光增白剂等系列产品项目(二期工程年产95000吨荧光增白剂系列产品)
建设单位:河北三川化工有限公司
项目选址:本项目位于宁晋县大曹庄工业园区,河北三川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。
工程概要:项目为年产165000吨邻(对)氯、荧光增白剂等系列产品项目的二期工程,为新建项目,建成后年产95000吨荧光增白剂等系列产品:包括CXT10000t/a、BA4000t/a、BA-L18000t/a、BBU3000t/a、APC31000t/a、HST15000t/a、C.I.263 14000t/a。
环评单位:河北兴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二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查阅方式和途径
公众可访问网络链接获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(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ZHVyuFr-ga0IULj7xL4qbA 提取码:56mm)。
三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
本项目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、法人和组织,也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。
(三)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网络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1R_Feu8SNwYI1inTaHLrRw 提取码:m7fb
(四)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公众可以在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,将意见以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,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,建设单位将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。
(五)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河北三川化工有限公司
联系地址:宁晋县大曹庄工业园区
联系人:范迎泊
联系电话:0319-5569490
电子邮箱:bangongshi@hebeisanchuan.com
(六)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2019年5月7日至2019年5月20日,共10个工作日。
上一条:
环境保护验收结果公开下一条:
河北三川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65000吨邻(对)氯、荧光增白剂等系列产品项目(二期工程年产95000吨荧光增白剂系列产品)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